新版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》研制工作的主要成果是什么?与原来相比有什么不同?

2021-04-15

作者:王翔

来源:全息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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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版《目录》全面落实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对职业教育的要求,在科学分析产业、职业、岗位、专业关系基础上,对接现代产业体系,统一采用专业大类、专业类、专业三级分类,一体化设计中等职业教育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、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不同层次专业,共设置19个专业大类、97个专业类、1349个专业,其中中职专业358个、高职专科专业744个、高职本科专业247个。与原《目录》相比:

一是统一目录体例框架。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、职业分类,兼顾学科分类,确定《目录》专业大类、专业类划分。以原高职专科专业目录框架为基础,将原中职专业目录由2级调整为3级,统筹高职本科专业,形成《目录》框架。19个专业大类数量不变,专业大类划分和排序保持基本稳定,名称略有调整。原99个专业类调整为97个,进行了小幅更名、新增、合并、撤销和归属调整。如顺应国家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增设了“集成电路类”“安全防范类”等专业类,根据形势变化及部门职能调整撤销了“人口与计划生育类”等专业类。

二是统筹调整设置专业。与中职专业目录(2010年)及近年增补专业相比,中职保留171个,调整(含新增、更名、合并、撤销、归属调整、拆分,下同)225个,调整幅度61.1%;高职专科较高职(专科)专业目录(2015年)及历年增补专业,保留414个,调整439个,调整幅度56.4%;高职本科较试点专业清单保留39个,调整208个,调整幅度260%。保留的专业主要是符合产业人才需求实际、职业成熟稳定、专业布点较广、就业面向明确、名称科学合理以及特种行业领域专业;专业调整的情形主要是: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增专业,根据产业转型升级更名专业,根据业态或岗位需求变化合并专业,对不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予以撤销。

三是系统设计专业代码。根据一体化设计理念,兼顾专业设置管理的稳定便捷,设计专业代码编排规则,即专业代码统一按6位数编排,第1—2位数为专业大类顺序码;第3—4位数的专业类顺序码,按照专业目录框架专业大类中专业类的先后顺序编排,三个层次采用相同代码;第5—6位数为专业顺序码,统筹考虑专业布点、内在关系等因素设置代码。


(责任编辑:王翔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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